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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是物的担保方式?
释义
    1、抵押担保(即不移转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担保(将特定的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以及留置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物的担保方法有哪些方法
    1、抵押担保(即不移转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担保(将特定的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以及留置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担保债权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反担保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反担保有下列方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方式有哪些呢?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
    法律制度
    。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债权担保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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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