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股东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2)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5)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6)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8)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9)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10)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11)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二、股东的义务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债权人的权利:1、债权人代位权。2、免除债务权。3、债权转让权。4、撤销权。5、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二、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风险提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是什么 1.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他享有公司的实际股权却并未记录在公司文件或工商登记中;显名股东即名义股东,因为登记在案了相关信息,虽没有出资却享有名义上的公司股权。2.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3.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4.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的规定及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公司成立后,股东应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去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不仅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强制限制,也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革成现在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说,我国从此开启了“一元注册公司”的新局面,成立公司也变得几乎没有任何难度。很多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了自家家族企业的股东,也有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挂名的,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什么都没做,公司的一切也就与自己毫无关系。而实际上,作为股东,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当然,作为股东可以享有的权利也并不少。(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二、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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