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罚款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是一种常见的赔偿方式,按照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罚款,应当上缴国库,违反者应当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一年一次记录清零。不过有罚款最好还是去缴下吧,期间若是出任何事儿在你的档案里都会有记录了,终其一生,影响极其不好。现在在上海等地区电动车也要罚款没收车了,这虽然不是新规,可却是从严的,来真的,没有一点马虎的交管行为,电驴不再是安全躲避的小车了,违反交通规则,没有牌照,不是罚款,就是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五十条 第四款 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