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肾衰竭,是否存在保险合同不明确? |
释义 | 法律分析:针对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肾衰竭的情况,需要查看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肾衰竭不属于重疾范畴,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合同拒绝理赔;如果合同未对肾衰竭做出明确规定,则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理赔。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重疾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以便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前做出明确的选择和决策。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一条:“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的符合本条款约定诊断标准的疾病。” 3.《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五条:“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保险期间,损害赔偿的标准和方法,以及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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