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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个部门发布了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释义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由质检部门出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的颁发机构是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的颁发机构通常是由建设部门或者相关的建筑监管机构负责。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机构负责颁发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这些机构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评估和认定,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通过颁发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这些机构能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颁发机构,请咨询当地的建设部门或者相关的建筑监管机构。
    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的颁发机构通常由质检部门或相关建筑监管机构负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如需了解具体的颁发机构,请咨询当地建设部门或相关建筑监管机构,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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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8: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