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积金离职后提取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离职后的提取规定。本地户籍职工需封存两年后方可提取,非本地户籍职工可当月办理次月领取。提取条件包括购房、偿还贷款、租房自住、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离休、退休、劳动能力丧失、出国定居、未就业且困难、迁出本市等情况也可提取。职工死亡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解决劳动纠纷有助于及时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 一、成都公积金离职多久提取 离职后,若是本地户口需要封存两年才能提取。若不是本地户口,当月办理,次月就可以领取。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可以凭《失业证》及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交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因此,若要提取公积金的话,须及时解决同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 二、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结语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本地户籍需封存两年后提取,非本地户籍可当月办理。提取条件包括购房、偿还贷款、租房自住、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离休、退休、失去劳动能力、定居海外或港澳台等情况也可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逝者的公积金。提醒您解决劳动纠纷以便及时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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