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成都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流程包括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流程和哪些情况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封存后,职工离职后新单位专办员会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流程 1. 职工离职后,专办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2. 在公积金业务--封存--个人账户封存模块中,专办员可以为离职员工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专办员可在网上申报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携带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二、哪些情况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逾期一年未归、单位提出封存管理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5、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6、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及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 7、职工提前内部休养的; 8、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9、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10、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三、公积金封存了如何启封 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职工入职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会为您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拓展延伸 成都是中国四川省的省会城市,拥有众多历史文化名胜和现代化建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然而,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流程却可能成为一些职工难以理解和操作的难题。本文将介绍成都住房公积金封存流程的相关法律规定,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封存是指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在一定条件下暂时停止使用,并且不能提取、转移直至解除封存条件满足为止。具体来说,成都住房公积金封存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封存:职工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封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工资证明等。 2. 审核封存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封存条件,则会予以封存。 3. 解除封存:职工在符合解除封存条件后,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解除封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提取住房公积金: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解除封存后,可以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职工将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因此职工在申请封存前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免给日常生活造成不便。此外,住房公积金封存的解除条件较为严格,需要职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条件,否则封存无法解除。 总之,成都住房公积金封存流程在保障职工权益的同时,也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关怀和服务。在操作过程中,职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流程包括离职员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封存--个人账户封存模块中办理。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包括: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所在单位撤销、职工逾期一年未归、单位提出封存管理、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及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职工提前内部休养、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其它原因需要封存。封存后,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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