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保险或未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造成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制度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二)未造成工伤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在工伤保险制度下,单位应当支付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有些地方的工伤保险还包括职业病诊治和护理费用、丧葬补助等。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