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分公司的负责人怎么去承担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分公司的负责人一般不需要对方承担责任。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存在过错的,则按照其过错的情况对公司的债务等问题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2: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