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不逮捕最长会在三十七天之内进行释放,最短3天就可以放人。嫌疑人在被拘留的情况下,如果有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会进行批准,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刑事拘留犯罪条件: 被刑事拘留可能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的,即会释放被拘留人。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可能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