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查通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通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协查通报不仅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提出要求,还有通告下级机关,对类似事项提高警惕,充分重视,引以为戒的含义。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一个是可以快速的抓捕犯罪嫌疑人,快速破案;一个是对犯罪嫌疑人有监视作用,其逃逸国外、出境的几率将会大大降低,对于凶杀案和携带危险品、机械的犯罪人员发出通报后,群众避免被伤害的几率将提高。协查通报是一种行政行为,通报协查的对象,是尚不明确的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因此,协查通报并不一定代表立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