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便居民出行,根据《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补充指导意见》,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 第二条 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的单元式住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本规定所称的加装电梯工程均以单元为单位)。以栋或整个小区申报的,申请加装电梯的各单元均应当符合本规定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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