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劫金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的,属于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中的抢劫数额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可以对其处没收财产。 除此之外,加重情节还包括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抢劫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上述的加重情节,抢劫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处罚金。 抢劫罪的危害: 1、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 2、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 3、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 综上所述,抢劫是将他人财物使用暴力手段占为已有的行为,即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属于暴力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