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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释义
    (一)说明是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二)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三)说明已经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合法性及对本次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五)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公司上市必经流程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二、律师办理公司债券参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两名执业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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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