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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东股权的合法继承吗
释义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是调整一个公司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必备性文件,它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体现,但章程的自治性是相对的,它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风险提示:公司章程如果规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则可以尊重股东意思自由,承认章程合法有效。如果章程对被继承人死亡后的股权如何处理未做规定的话,那么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该股权的经济利益。公司可以通过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受让该股权活其他方法将股权变现。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的合法继承吗?
    可以限制,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否则规定无效。公司章程是调整一个公司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必备性文件,它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体现,但章程的自治性是相对的,它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风险提示:若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变更流程如下:1、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2、对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进行表决;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东股权转让吗?
    可以限制,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东股权转让。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否则规定无效。1、公司章程限制或排除股权转让源自于公司的人合性。这种限制或排除,既有对转让人主体范围的限制或排除,也有对股权转让份额能否分割的限制或排除。2、公司章程不管如何限制,其限制或排除的只能及于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得及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公司无偿收回则侵害了财产性权利。章程无效。风险提示:若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变更流程如下:1、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2、对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进行表决;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可限制股东股权转让吗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但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控股权之争往往规定了这种限制。从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理解,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新《公司法》第72条第四款允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该条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的问题一般是不能通过章程予以变更的。如果公司章程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
    这主要取决于《公司法》72条中间两款是任意性规则还是强制性规则,如果是强制性规则则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是无效的,如果是任意性规则那么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是有效的,《公司法》第72条中间两款是强制性规则,理由如下:1,从语义的角度,该条款使用了“应”、“应当”两个具有强制性色彩的用语。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过程中,股权对外转让对于公司而言意义重大。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往往是建立在公司股东之间相互熟识、彼此信赖的基础上,第三人的加入势必会影响股东之间的稳定和长期合作,但是股权具备财产性权利的特征决定其是可以自由交易的。正是考虑到股权对外转让所涉及的复杂问题,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作出了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法律既尊重了股东的自主权,又适应了股东和公司个性化的需要,即股东有权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绝对任意限制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不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立法本意,否则应当认定章程规定无效。2、从立法的目的出发,《公司法》许多强制性条款的出现是强调国家意志的干预,弥补公司自治的缺陷,如果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效力高于《公司法》的规定,那么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会完全有可能在章程中制定对大股东非常有利的股权转让条款,从而损害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导致公司权力的失衡。3、从市场经济的特征出发。通过强制性的规定允许公司股权的对外的转让,可以增加股东投资的流动性,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只有在流通中才能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依赖于财产的自由流通。《公司法》第72条是对公司人和性和财产流通性的协调和折中,也就说该条款的制度安排在考虑到保护公司人和性的同时也保持了财产的流通性。因此《公司法》第72条中间两款款是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底线,公司章程只可以在该二款的基础之上作出规定。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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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