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材料与流程: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 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 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第三十七条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