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性质的金融工具,投资者可以按规定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这种混合型融资工具对发行人和投资人都有特殊的经济功能和现实意义。 法律分析 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信用债券时,附上一个转换条款,使持有人在将来特定时候可根据相应的转换比例,将它换成发行公司的股权。 转债是一种具有债权凭证和股权凭证双重性质的金融工具。它是特殊的债券,是股份上市公司为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采取特殊方式发行的债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即载有一定面额,明确规定还本付息及利率水平,向全社会公开筹集资金的书面借款凭证,并反映投资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与普通债券的不同在于,持有者可以按规定期限要求还本付息,也可以不要求还本付息而将其转为发债公司的普通股票。从这个意义上说,购买了转债就相当于购买了发债公司股票的转换期权,即购买者从契约(转债)中得到的是权利,可在期限内决定是否行使。另一方面,转债还具有股权凭证的性质,它虽以债券形式发行,但只要持有人愿意,就可以按规定的时间、价格实行转换。随着向股票转换过程的实现,其购买者也就由发行公司的债务人转变为该公司股票的持有人,这时的债权凭证也就转变为股权凭证。 转债作为一种成熟的混合型融资工具,无论对发行人,还是投资人,都具有特殊的经济功能和现实意义。 拓展延伸 可转换债券的利与弊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具有独特特点的债券工具。它将债券和股票的特性相结合,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投资选择。其利之一在于,持有者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从而享受股票上涨带来的收益。此外,可转换债券通常具有较高的利率,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较高的利息收入。然而,可转换债券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转换条件可能限制转换的时间和价格,使得投资者无法充分享受股票上涨的机会。其次,如果公司股票表现不佳,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可能变得毫无价值。因此,投资者在购买可转换债券时应仔细评估其利与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转债作为一种混合型融资工具,具备债券和股权的双重属性,为发行公司增加了吸引力。持有者可根据转换条款,在特定时候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股权。这种特殊的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选择权,既可以按规定要求还本付息,也可以转换为股票。无论对发行人还是投资人而言,转债都具有特殊的经济功能和现实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 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