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证房屋拆迁时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偿。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而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使用益物权使用的,用益物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设,都应当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房屋合法建造,无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不能归咎于自身历史遗留问题。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长期居住的,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