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 3、出资年限。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在入股时需要注意多方面的事项,要遵守法律规定。 一、劳务出资是什么意思 劳务出资只限于在特定企业类型中。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条、64条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在非合伙企业的组织中,不得约定劳务出资,否则可能因为劳务出资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遭遇法律的争端。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未规定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可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如果以劳务作为出资的,应该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载明。 二、公司法出资方式有哪些 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出资。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出资。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出资。 5、劳务和信用出资。 三、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有:1、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2、用货币以外的财产,经评估作价后出资;3、用劳务,经评估后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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