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民事诉讼中: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刑事诉讼中: (1)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结期限可以延长二个月。 (2)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在五日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在宣告后立即发送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