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公司未领的工资就没有了,公司有极大的可能不会发。 2、如果公司给自己交了保险,那公司也会把保险扣下来。如果档案在该公司,那也会被扣下如果想要在同一个城市中找工作,新公司就没法上保险。 3、有些比较正规的公司,要以前公司的离职证明才能入职,这个证明你是肯定没有了,不过大部分公司还是没有这道手续的。 4、失业金的问题:如果是辞职,就没有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自己,就有失业金。差别就在于工作的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在档案里填了这么一条“由于无故旷工,并且不接受处罚,被公司辞退了”,那么以后会很受影响。 5、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