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错判的反映和申诉的处理: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如果认为原判有错误的,应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并附有关调查材料,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如果法院确实错判,而且判决结果对自己和家庭的声誉和财产造成损失,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赔偿,案件属实时国家会酌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