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泉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泉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收费吗 户口迁移不收费。 三、泉州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一)新生户口迁移: 省内院校录取省外户籍新生、省外院校招生本省户籍新生持录取通知书 (二)在校生退学、转学户口迁移: 持学校批准文件或已签批完整的《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三)学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 (四)毕业生毕业之日起3年内户口迁移持: 1、以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 3、报到证。 4、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