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有哪些误区 |
释义 | 1、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2、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好了; 3、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等等。 一、继承房产是否可以指定继承人 继承房产可以指定继承人,遵从遗嘱继承来执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是只能由亲属继承吗 被继承人的遗产不是只能由亲属继承。我国实行遗嘱自由原则,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其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等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将遗产交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法律遗赠,受遗赠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明确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孙子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 孙子想要继承爷爷房产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1、遗赠。由于孙子并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其可以通过接受爷爷遗赠的方式继承爷爷的房产。具体操作如下:爷爷在生前以真实的意思表示在遗嘱里写明,自己去世之后,自己的房产将通过遗赠的方式让孙子继承。此时,孙子在爷爷去世之后,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遗嘱继承取得爷爷遗产; 2、代位继承。如果爷爷在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那么爷爷的继承人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爷爷遗产。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孙子,此时如果想要继承爷爷房产,就只能通过代位爸爸。即通过爷爷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来继承爷爷房产。而孙子能代位爸爸继承的前提是,爸爸先于爷爷去世。 3、遗嘱继承。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提的是,这几种遗嘱方式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所以,爷爷想要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在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根据公证遗嘱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从而取得爷爷的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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