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上的乘员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吗?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中的“第三者”,是指本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上的车上人员。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不包括: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及财产;本车驾驶员;被保险人所有和代管的财产;私有保险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因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对象不包括该车驾驶员和同车乘员。 一、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车祸怎么处理 不属于交通事故可以去公安局报警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五)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六)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车损险怎么算 交强险是不能赔自己的车损的。交强险赔偿的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根据交强险条款第五条对“受害人”有明确定义: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所以全责交强险理赔是不包括自己的。因此自己的损失交强险是不能够进行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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