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承租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
释义 | 可以,合同没有定期限,承租人是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的,但是需要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是什么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单位是首次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员工本人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无合同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3次续签的时候可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二、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是什么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承租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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