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如下: 1、债务的一方是两人或两人以上。 2、支付必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必须基于同一支付原因,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的债权债务。 3、债务的标的是可分的,即作为债务标的的的付款可分为几个付款,不损害其价值。 4、当事人按一定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债务关系建立时,数个债权人按一定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按一定份额承担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