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工作人员有哪些 |
释义 | 看守所工作人员有哪些?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六条: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七条:看守所对人犯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装实行业务指导。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看守人员和武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枪射击:1、人犯越狱或者暴动的;2、人犯脱逃不听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3、劫持人犯的;4、人犯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的;5、人犯暴力威胁看守人员、武警的生命安全的。需要开枪射击时,除遇到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鸣枪警告,人犯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关于看守所工作人员有哪些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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