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购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抵扣是有范围限制的,具体可以抵扣的包括以下几项:1、外购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外购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9、外购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因为溶剂油连续生产溶剂油不包含在以上可以抵扣的范围内。所以不能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