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约有补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约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是合同终止,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经济补偿。 1、如果你提出续签,公司不同意续签,公司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同意续签,但是给你的新合同待遇降低了,你以待遇降低为由不续签,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3、你不同意续签,除第2条的情况外,无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的具体内涵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三、劳动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三、违法不续签离职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律师可以帮忙申请吗? 【风险提醒】离职补偿金对于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支柱,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清楚自己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获得离职补偿金,获得多少补偿金,那么就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1.被用人单位辞退后,用人单位没有给予经济补偿 2.或者劳动者实际工作了七个月,却只给劳动者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自己提出了离职,却依旧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结果被用人单位残忍拒绝,直接“社死”。因为自己提出辞职是不会有离职补偿金的。 【专家建议】如果您在离职补偿金问题上不了解,或者与用人单位有纠纷,专业律师可以帮助您: 1.为您明确工作时间与离职补偿金的关系,即多长时间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2.合理收集您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和工作时长的证据,防止用人单位减少您的劳动时长。 3.代表您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协商,律师也可以代表您提起诉讼,在法庭中击败对手,为您谋得合理的离职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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