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n+1 |
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理由辞退员工,但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用人单位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怎样计算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企业突然辞退员工赔偿公司怎么赔偿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辞退,用人单位只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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