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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委员会以自己名义的自己指谁
释义
    一、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可以的。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完全可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即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被告身份被提起诉讼。
    二、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业主委员需要履行的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一、业主委员会基层自治规定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基层自治规定是业主委员会实际上并不是属于基层自治组织。
    (一)小区中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组织,不属于基层自治组织,不享有法人资格。
    (二)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说白了,就是居民们组织起来管理和监督物业的。
    二、业主委员会法律困境是什么?
    一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实务中就存在着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发生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情况,这种状况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物业管理朝更高水平发展的的重要因素。
    因此,如何使业主委员会走出这种法律困境,更好的发挥其在业主自治中的应有作用,成为必须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困境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1、中国法律规定的能参与民事活动的主体有三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要么具备法人资格,要么属于其他组织,否则其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又称为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其他组织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由此可见,其他组织是受中国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民事主体之一,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和公益团体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小区内部的业主委员会主要指的就是由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要求和意愿,从而是属于一种自己组织的。所以并不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基层自治组织。也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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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2: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