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局申领登记表,具体表格填写规范可咨询工作人员。2.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3.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以及个人身份证和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4.本市人员办理营业执照直接到本市工商局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资料即可。5.非本市人员办理营业执照还需提供暂住证等一些其他证件,可去工商局咨询。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