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实行的是四级二审的法院管理体制,法院与法院之间的关系采取的是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而并非领导制,同时既要保证上下级法院间的独立审判权,又要发挥好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