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人有适租义务,应当保证租户的正常使用,电梯维修费、房间正常损耗产生的维修费,都应当由业主承担。 首先明确电梯所有权和管理权,所有权和管理权委托物业管理的,并且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行和维修费用的,由物业负责电梯维修产生的费用,如果没有物业代管,电梯所有权由业主共有的,由业主进行承担,租户承担电梯日常的运行费用。 电梯维保费用由业主承担。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