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拼装车是绝对禁止的。拼装车基地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拼装出各种吨位、尺寸的工程车、货车,正规厂家超生产许可范围来拼装其他类型的车辆,中小型的企业就采取合营、联营等方式或直接购买正规厂家的公告号、合格证生产。 凡是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都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否则年检不能通过,还要给予行政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