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 |
释义 | 本文阐述了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承租人需满足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条件,并提前通知出租人。在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中,规定了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况除外。企业破产时,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优先购买权。它是指在特定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售给第三人时,该特定人可以以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接下来,我们需要知道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但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 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需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且出租人需要配合承租人的要求。 综上所述,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为: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并且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需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且出租人需要配合承租人的要求。 1.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所谓租赁房屋,应当是指出租人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符合《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中规定标准的房屋。 2.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关于同等条件标准的确定,一般认为是指以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为同等条件。关于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价款条件要等同,即承租人允诺支付的价款数额应等同于第三人在合同中允诺支付的价款。其次,关于价款的支付方式,也应等同于第三人允诺的方式。例如第三人允诺一次付清者,承租人不得主张分期支付。再次,同等条件还应包括其他交易条件的等同。 一、民法典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破产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结语 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特定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售给第三人时,该特定人可以以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为: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并且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需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且出租人需要配合承租人的要求。在民法典中,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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