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租赁合同口头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一般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