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 (1)承揽人并不依附于定做人,而雇工是依附于雇主的; (2)承揽人有权自行安排工作的时间、工序等,而雇工只能依雇主的指示行为; (3)承揽人一般是自己准备所需设备及工具的,而雇工的劳动工具及设备一般是雇主提供的; (4)承揽人要承担定做物交付前的风险,而雇工不用; (5)承揽人对定做物造成他人的损害承担责任,而雇工不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概念是什么 1、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员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2、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