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继承法》有关法定的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时,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用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 第一顺序中提到的子女,一般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具体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 第二顺序规定的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或者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