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韩国人结婚手续都需要什么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通行证等),并提供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这些材料需要双方共同携带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依法应由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应当出具有效护照,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拓展延伸 韩国国际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及程序 韩国国际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及程序需要以下几个步骤和材料。首先,双方需要准备有效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其次,需要提供婚姻登记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和婚姻意向等相关信息。此外,还需要提供双方的出生证明、未婚证明、离婚证明(如适用)、死亡证明(如适用)等文件。双方还需要提供照片、家庭成员的同意书、韩国国内担保人的同意书等。在准备好以上文件后,需要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申请,并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在完成登记申请后,等待婚姻登记处的审查和批准,最终领取结婚证书。请注意,具体的材料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结语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双方无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韩国国际婚姻登记需准备护照、申请表、出生、未婚、离婚证明等文件,并前往当地登记处办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不同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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