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员可以调解案件,但需得到当事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仲裁庭可以在仲裁程序中对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意见,但不得强制当事人接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调解可以适用于调解范围内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协议调解的,由调解机构出具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调解机构应当出具调解失败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应当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案件情况,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可以提出调解意见,但需得到当事人的同意。若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则调解机构应当出具调解书;若未达成协议,则应当出具调解失败证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