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款协议与借款协议的区别 |
释义 |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而还款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就还款时间、还款数额,违约责任等事项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两者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借条是承认借款事实的书面凭证,而还款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的合同。 (2)调整的关系不同。借条调整的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款协议调整的是出借人与借款人偿还借款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偿还欠款的法律关系。 一、借条三年的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 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产生的是借贷之债。 2、使用的情形不同。 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应付款一方向应收款一方开具的书面凭证。而借条则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业借款的情况。 3、产生的原因不同。 欠条可以是借贷之债产生的,也可以是侵权之债亦或是合同之债。而借条一般是借贷之债产生的。 4、举证责任不同。 持有欠条方向法院起诉的话,举证责任要大于持有借条方的举证责任。欠条持有人先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若对方认可或者不否认,那么此欠条的证明力即可。如果对方否认欠条形成的事实,那么原告还需进一步提供证据证实自己所陈述的欠条形成的事实。但是借条持有人起诉的话,无需这样,无论对方认不认可,其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即可。 5、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没有约定偿还期限的欠条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均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均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日再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将自再次主张权利之日重新起算。但是未约定偿还期限的欠条最长诉讼时效不过两年,即如果在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都未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超过两年即丧失胜诉权。而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具借条的二十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超过二十年的,则丧失胜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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