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有: 1、如果是协商解除的,公司及员工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出具离职证明和备案; 2、如果是法定解除的情形,那么第一步是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提前通知员工后面的步骤和协商解除的一致。 一、离职了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应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离职手续有哪些 员工离职手续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等,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