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才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非本地户口可以办理提取。 一般而言,如果劳动者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视情况而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 1、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怎样办? 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注销,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其中年龄达男50周岁、女45周岁,可按本人要求不予封存,办理提取、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根据武资中发[2005]15号文规定,可以不封存直接提取其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年会提公积金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年会提公积金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年会提公积金么? 会的,按照公积金的规定,解除合同后不再缴纳公积金的会办理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公司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实际中,为保证员工不会因为断了经济来源,影响维持正常的生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但是,有些公司为尽快做好人员安排,或是员工发生重大违纪情况,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按规定,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实施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 1、跟员工协商一致 只要双方对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合意,那么便会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受其他限制。 不过,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出现有以下几种情况,公司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违纪; (3)员工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建立两个劳动关系,并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5)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员工出现有以上过错,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也不用支付补偿金。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是会提取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后,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受限制。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规定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存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年会提公积金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相关内容:北京终止劳动合同会请求补偿吗? 一、北京终止劳动合同会请求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终止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会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固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可预见性,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不会给员工造成大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未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但是并非所有的情况都不须付经济补偿金,我国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就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会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 二、哪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会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会终止,也会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国的劳动全合同终止就代表着此合同已经解除,但对于此行为一般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一笔赔偿金给劳动者,但如果是属于劳动者在合同期间作出违法或者是违反公司法的条款这样就不存在有赔偿的费用,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北京终止劳动合同会请求补偿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公司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何赔偿 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赔偿计算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延伸知识】: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具体解除流程如下: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社保 1、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缴纳的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 第三十八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合同当月社保: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实践中一般是月初及月中离职的,当月社保停缴;月末离职的,当月社保一般由原单位缴纳。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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