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怎样的?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劳动者过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可以直接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员工自己向单位提出辞职,得到单位同意,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员工提出的辞职,员工没有反驳的,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与员工的月工资和工作时间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