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钱后确实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缓债务履行期间或分期偿还。若债权人已经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相应财产,还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