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通则已经失效,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情形;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在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当事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其他法定条件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