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2、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3、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4、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一般情况,业主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