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危险物质怎样确定 |
释义 |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 投放危险物质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3)客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要件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 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三)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危害公共安全怎么界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1、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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